为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土法院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司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原则,采取“五项举措”助推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效应。
分别于3月12日、4月3日在热帮乡小学及日土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法治宣讲。
一是利用案件审理做好法治宣传。日土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同时,把握好普法工作新特点,在立案环节、审理环节、执行环节全过程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典型涉民生案件做好答疑解惑、明法释理、以案释法工作。
3月11日,为伦珠曲德寺庙僧众宣讲《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把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月综治宣传月、3.28西藏民主改革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在日土县河北大街、伦珠曲典寺、热帮乡小学等领域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7次,接待咨询学生、僧人、群众70余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诉讼指南》《法律明镜》《扫黑除恶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15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近1000人次,通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寺庙僧众的爱国、法治意识。
3月28日,日土法院女子合议庭开展“建设法治日土、巾帼在行动”专题讲座
三是利用女子合议庭优势开展法治宣传。3月28日,日土法院成立的女子合议庭为德汝村妇女群众举办“建设法治日土、巾帼在行动”专题讲座,为广大妇女讲解家庭暴力的性质及法律责任、人身保护令等知识,使得农牧区妇女淡薄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促进当地女性自我保护、自我维权、自我发展,该院女子合议庭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和风采。
四是利用扶贫工作开展法治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日土法院明确将法律扶贫,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帮扶的主要内容之一。3月31日组织法官为乌江村村民进行法律宣传,重点宣讲合同纠纷、抚养赡养、婚姻继承、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真正做到送法下乡、送法入户、送法到人。
3月31日,日土县法官为乌江、多玛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宣传活动
五是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3月31日,在多玛、乌江两个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为群众详细讲解了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范围,提高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电话,鼓励群众检举各类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形成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