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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2025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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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关于《县人民政府2025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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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9-23

日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2025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9月10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副局长聂振辉、县财政局副局长遵追多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分别作的《日土县人民政府2025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日土县人民政府2025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法实施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这两个报告表示同意。

会议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地委、县委工作要求以及县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四件大事”“四个创建”中心任务,紧盯“八大工程”部署要求,持续加强财政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力以赴稳增长、抓发展、防风险、惠民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树一羊”等重点产业稳步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期,民生保障持续加强,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还存在经济运行分析不够深入、部分经济指标未达预期、固定资产投资和预算收入降幅明显、民生保障仍存在短板弱项等问题和不足。为促进2025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顺利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抓当前谋长远,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聚焦全年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深入分析各类制约因素和原因,扎实推动项目落地和政策见效。更加积极主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做大做优项目储备库,全力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等要素保障和支持,努力使更多涉及民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项目列入规划盘子。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前瞻谋划并科学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指标支撑性评估,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积极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紧盯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改革任务和民生承诺事项,大力实施第三季度重点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奋力推进“十四五”圆满收官。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结合“十四五”规划收官情况,着眼“十五五”规划,切实做到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问题项目抓整改、投产项目抓效益,抓紧抓实抓细第四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水平。认真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认真落实有关部署要求,拓展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把“一站式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总抓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不断强化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跟着项目走,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水平。持续转变招商引资理念,落细落实惠企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转化率,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四、紧盯问题和短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千方百计提高“一羊一树”等产业质效,以增加工资性收入和产业效益为突破口促进农牧民增收。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认真抓好民生项目。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大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边境乡村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强化民生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把好事办好、让群众说好。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基层“三保”支出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强化预算管理,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严格控制预算调剂,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2025年12月12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日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