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xzb/2023-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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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日土县政府办
  • 名 称:阿里地区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14

 

 

 

阿里地区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3年 4月3日

 

第一部分 - 1 -

日土县城管局概况 - 1 -

一、主要职能 - 1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6 -

第二部分 - 1 -

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7 -

第三部分 - 8 -

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 8 -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 8 -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 8 -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 8 -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 8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 9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 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 . . . . - 9 -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 9 -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10 -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0 -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1 -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 11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11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11 -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 11 -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 12 -

(六)政府债务情况。 - 12 -

第四部分 - 12 -

名词解释 - 12 -

附件: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13 -

 


第一部分

 

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日土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实施城市设施、公用事业、县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设计。

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依照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3.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公共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公共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照相关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治区、地区以及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负责县内主要道路沿街店面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等管理;负责道路开挖、施工占道、临时占道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维修和人行道维护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县内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县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负责县内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行业指导参与县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许可及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负责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比工作。

负责县内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县内街道行道绿化带、沿街花坛、广场、公园景点等团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参与县内风景名胜的规划评审负责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县内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县内公园管理。

负责对县内夜景灯饰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负责县内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负责废土、装饰装修垃圾的运输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设2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8人,目前在职3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日土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实施城市设施、公用事业、县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设计。

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依照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3.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公共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公共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照相关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治区、地区以及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负责县内主要道路沿街店面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等管理;负责道路开挖、施工占道、临时占道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维修和人行道维护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县内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县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负责县内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行业指导;参与县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许可及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负责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

负责县内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县内街道行道绿化带、沿街花坛、广场、公园景点等团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参与县内风景名胜的规划评审;负责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县内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县内公园管理。

负责对县内夜景灯饰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负责县内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负责废土、装饰装修垃圾的运输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土县城管局内设 0 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 1570.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70.07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30.4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570.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70.07万元.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支出预1570.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9.38元,占12.7%;项目支出 1370.69万元,占 87.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0.07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70.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30.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3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6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2.75 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0.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54.15万元,主要是本年专项中环卫城市一体化、县城绿化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38万元,占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万元,占8.15%卫生健康支出 10.64万元,5.34%住房保障支12.75万元,占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人员  (类)工资性支出 (款)     8    (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5.08万元,(减少) 71 %。

2.   运转     (类)   公用经费 (款)   2   (项)2023年预算数为 15.94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2.36万元,(增加)85.19%。

3.   特定目标  (类) 预算类专项(款)12(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0.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62.72万元,增加)7.8 %。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及环卫城市一体化、县城绿化资金等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3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8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1万元、津贴补贴 76.61万元、奖金 8.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0.77万元、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16万元、医疗费补助0.86万元。

公用经费15.94万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 3.60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工会经费1.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2年压缩0.00%,公务用车运行费7.11万元,比2022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2年减少  0万元,增长 0.00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   0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我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2 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3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一般公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5 个,资金 1570.07 万元。

附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预算无乡村振兴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3年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日土县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