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czjrd/202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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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日土县财政局
- 名 称:阿里地区日土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5-24
阿里地区日土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2年 5月2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日土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日土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应急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县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授、生产安全事故救授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日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转变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地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符合阿里实际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地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地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地委、行署指定的负责同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湖泊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牧业日常抗灾减灾防灾职责。
(6)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地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意见,组织编制全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地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应急管理局无内设机构。
第五条 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编制3名(行政编制2名,机关其他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第六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日土县应急管理局。
日土县应急管理局内设 0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第二部分
阿里日土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阿里日土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 420.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02 万元、上年结转 15.11 万元;支出包括:灾害的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72.5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4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上年结转按原渠道支出 15.11 万元。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 420.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05.02 万元,占96.40%;上年结转 15.11 万元,占 3.6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 43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9.10元,占 54.94%;项目支出181.03元,占 41.60%;上年结转 15.11万元,占3.46%。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20.13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05.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405.02万元、上年结转15.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4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81 万元、灾害的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2.56万元,上年结转按原渠道支出15.11 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5.02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74.48104万元,主要是本年专项中新增干部职工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 2022年干部职工工资,干部职工体检费、消防经费、气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部门灾害的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2.56万元,占9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万元,占4.76%;卫生健康支出 11.48 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 16.81万元,占0.4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人员 (类)工资性支出 (款)9项)2022年预算数为
213.02 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3.45338万元,(减少) 1.6%。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
2. 运转 (类) 公用经费 (款) 7 (项)
2022年预算数为24.82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 2.289916
(减少)8.45%。主要是本年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
2. 特定目标 (类) 预算类专项(款) 4 (项)2022年
预算数为165.9194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92.9164万元,(增长) 127.28 %。主要是本年预算专项中列入气象经费7.35561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1.925311万元、消防经费156.51848万元。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3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2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02万元(基本工资 24.10万元、津贴补贴 118.62万元、奖金11.7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8.14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07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4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14 万元、住房公积金16.81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9 万元),医疗.费补助1.25万元。
公用经费 24.82 万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 8万元、手续费0.06万元、电费 0.24 万元、邮电费 1.25万元、差旅费5.62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万元。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1年压缩0.00%,公务用车运行费7.11万元,比2021年减少 0.0734 万元,下降 0.02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 0万元,增长 0.00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 0.0734 万元,下降 0.02 %,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压缩0.02%。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我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一般公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24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 个,资金 165.9194万元。分别是(气象经费7.355616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1.925311万元、消防经费156.5184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0.1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附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预算无乡村振兴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2年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日土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