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住建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 索引号:czjrd/2018-000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财政局
  • 名 称:阿里地区日土县住建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7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保证性住房的责任,拟定廉租房、周转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廉租房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管理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我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一处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开发占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六)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上报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级发展规划。

(七)承担建立适合县情的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性标准,参与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建设项目可研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同通信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和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城市设施、园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建设档案方面的管理工作; 指导县城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的 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县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上报、监督管理理和稽查工作,参与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责对全县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 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规范、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坡镇建设规划井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程序性审查。负责全县建筑领域清理拖欠项目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十二) 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全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国家级、部级、自治区级、地区级优质工程项目的核准、推荐工作。承担建材行业微观管理的责任。

(十三) 负责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行业稽查工作: 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 制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统计系统。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7人,目前在职11人。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2辆。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6.42万元(人员经费218.39万元,公用经费28.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 7.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7.48万元,同比减少 200;我单位无预算接待费及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安排用途

我单位基本支出及专项支出明细在附件县级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显示详细数据。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附件: 02县级单位预算公开表--住建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