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索引号:xzb/2018-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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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日土县政府办
  • 名 称:日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9

 

 

 

 

 

日政办发201858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的实施意见》《阿里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制定了《日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负责,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继续抓好中央、自治区、地区、县一系列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安排的落实,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奖惩,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雷厉风行、抓铁留痕的精神状态,确保全县2018年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2018年度我县各乡(镇)各部门需要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共56项,可检验成果形式有76项。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鼓起“说办就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尽头,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同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全面落实好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努力形成抓落实、促推动的强大合力。

三、扎实推进督导考核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8年第四季度会同县委、县委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日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

 

附件:日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10

 


附件

日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检验成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抵御十四世达赖集团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

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证、活佛证管理,实现信息联网查询

县民宗局、县委统战部(宗教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建立和完善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2

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健全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联系点制度、述职制度和综治考核奖惩机制

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县维稳办、县编办、公安局、国安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健全完善县综治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综治工作人员,所有乡镇综治办配齐综治工作专干

3

完善以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为主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县综治办、公安局、县组织部

县综治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

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着力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对广大群众基本防灾避灾常识、应急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

建立军地、部门间应急联席会议制度

县应急办、县气象局、民政局

县武装部、武警支队、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科学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5

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四有两责”要求推进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制定实施《日土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制定实施《日土县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及时汇总上报贯彻落实《藏药制剂调剂管理办法》情况

6

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完善特种行业管理措施,推行网络安全漏洞和隐患报告制度,加快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着力提升网络入侵侦测和防范预警能力。

制定实施《日土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县安监局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

推进社会自治,深入开展村() 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内部自治制度

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

县综治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

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绩效考核和动态监测机制。

制定实施《日土县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县环保局、县法制办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9

依托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按照自治区、地区部署要求,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监督制度

县审计局

县委组织部、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对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建立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建立日土县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县审计局

县委组织部、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日土县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机制

11

贯彻落实自治区法制办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完善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等环节的工作。

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县法制办

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

建立健全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适时开展专题评估

县妇儿工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

13

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定,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研究制定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定

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各部门

14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县各部门

15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电子备案信息化系统,提高备案工作效率。

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平台

16

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认真进行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机制

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县各部门

17

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民意调查。

建立健全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有关部门

18

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等方面风险防范措施的审查。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县维稳办、县委政法委

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综治办、法制办、信访局、发改委、民宗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监察委、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9

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根据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制定实施《日土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

县法制办、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

完善县、乡(镇)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大幅减少县、乡(镇)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制定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县编办

县法制办、县有关部门

21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着力构建对行政处罚行为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后续处理的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以及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制定实施健全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县委政法委

县纪委(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县法制办、县直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制度、案情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

22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规定,明确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制定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规定

县法制办

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3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

及时汇总上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情况

县法制办、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监察委、县各部门

24

加强行政执法权限争议的协调。研究制定加强我县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研究制定加强县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

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有关部门

25

依法规范行政裁量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意见,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及时汇总上报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意见情况

县各行政执法部门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6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推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工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

县各行政执法部门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7

制定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

制定县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

县法制办、县政府办公室

县监察委、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8

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廉政责任,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探索建立县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制定实施《日土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县法制办

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9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

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察委)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0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

制定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

31

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权力风险防控,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制定实施《日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

县纪委(监察委)

县编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自治区、地区部署要求,开展县直部门分级授权分事分权试点工作

县编办

县人社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2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扶贫开发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建立日土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日土县政府购买和第三方评估机制

县财政局

制定日土县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目录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日土县政府信息备案管理办法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日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日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县国家保密局

33

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以问责的震慑力倒逼责任落实。

制定实施《日土县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意见》

县监察委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4

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

完善日土县行政复议体制

县法制办

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5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制定日土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地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证据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制定日土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县法制办

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6

完善仲裁制度。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规范仲裁程序,明确仲裁范围,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提高仲裁公信力。

完善日土县仲裁制度

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7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制定日土县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县司法局

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日土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网上信息管理系统

38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全面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联合接访,依法引导逐级走访,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健全协商沟通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土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机制

县委政法委

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等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9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部门、行业普法责任,完善普法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以宣传贯彻民族、宗教、环保、社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丰富普法内容和载体。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我县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通过法治实践,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提出加强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的意见

县司法局

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县以案释法相关制度

40

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民族政策。

及时汇总上报贯彻落实《自治区<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和制度情况

县民宗局、县委统战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

41

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不能以民族划线选择性执法,凡属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处理。对于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组织和人员,坚决依法打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

制定日土县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维稳办、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2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规和规章,为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

及时汇总上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反间谍法>办法》有关情况

县国安局

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3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非公路标志标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制定实施《日土县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县综治办

县住建局、公安局、商务局、邮政局、县综治办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制定实施《日土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县公安局

县维稳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制定实施《日土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4

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开展网络法治宣传和网络文明建设活动,加大对网络社会组织的指导、管理和扶持力度,让其发挥行业协会功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网络社团社群长效管理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依法处置从事非法活动或散布不良信息活动,推动形成“依法文明办网,依法文明上网”的浓厚氛围。

制定日土县规范网络社团社群活动的规定

县网信办

县维稳办、公安局、民政局、移动、电信、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

45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深化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重特大事故预防体系建设。

及时汇总上报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情况

县安监局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46

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招标投标条例》等,并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县发改委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制定实施《日土县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县国税局

47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支撑,搭建我县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建立我县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建立日土县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保障机制

县发改委、中国农业银行日土支行、国税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8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探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培育承接主体,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督。

及时上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情况

县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

县教体局、县监察委、人社局、交通局、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9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建立健全日土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重大民生建设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0

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平台建设

县政府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1

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部门内部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日土县各级各部门建立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未经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的要求。

对日土县各部门内部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

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2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提出地日土县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路建议

县住建局

县法制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3

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县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建立日土县政府定期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协商机制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有关部门

54

依托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排查调处、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法专网建设,提高联动调解水平和效率。

全面建成政法专网

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5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

制定日土县关于贯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县司法局

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国资委、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56

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利用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平台和各类媒体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完善日土县相关通报和听证制度

县综治办、县委政法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等县有关部门

 


 

 

 

 

 

 

 

 

 

 

 

 

 

 

 

 

 

 

 

 

 

 

抄送: 县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