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旅发委项目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 索引号:xlfr/2018-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名 称:日土县旅发委项目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7

为了切实加强旅游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一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项目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项目工程周边自然和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设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的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项目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四、项目工程施工前,项目工程负责单位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在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时充分考虑资源禀赋以及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承载能力,从源头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