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基本情况。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编制为正科级单位,2023年,指挥员8人,消防员12人,政府专职消防员12人,消防文员5人,共计37人,车辆8辆,其中水罐消防车2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轻型救援车2辆、行政车2辆,各类器材装备共计1390件套。主要职责是防范化解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2023年,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对标看齐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圆满完成了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执勤维稳及各项急、难、险、重任务,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得到稳步推进,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二、机构设置
纳入日土县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一)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83.32万元,支出总计452.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7.96、248.77万元,增长分别为13.63%、122.28%。主要原因:一是与2022年度相比,大队新招录政府专职队员5名,消防文员1名,并按照对标看齐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购置各类装备器材225件套;二是2023年大队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申请和安装财政一体化系统,完成一系列工作后,大队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到县财政局请教学习财务知识,管理方面更加完整有序,大大增加了经费支出进度。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83.3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1.11万元,因2022年度大队未纳入一级预算单位,并未安装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故无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大队未纳入一级预算单位,并未安装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52.21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31.11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3.16万元、专项经费:21.85万元、转移性经费:6.09万元,年底统一进行了回收,因2022年度大队未纳入一级预算单位,并未安装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故无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8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96万元,占89.17%,上级补助收入52.36万元,占10.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5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8万元,占37.39%;项目支出290.71万元,占64.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3.32万元,支出452.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96万元,增长(下降)13.63%,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度相比,大队新招录政府专职队员5名,消防文员1名,并按照对标看齐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购置各类装备器材225件套。支出增加248.77万元,增长(下降)122.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大队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申请和安装财政一体化系统,完成一系列工作后,大队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到县财政局请教学习财务知识,管理方面更加完整有序,大大增加了经费支出进度。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度大队未纳入一级预算单位,并未安装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故无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1.11万元,主要是2023年,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类经费共计483.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72.25万元,占总收入的35.63%,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经费1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68%,精神文明奖经费9.32万元,占总收入的1.92%,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201.75万元占总收入的41.74%。共计支出452.2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69.08万元,占总支出的37.39%,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经费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11%,精神文明奖经费支出9.32万元,占总支出的2.06%,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支出181.39万元,占总支出的40.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77万元,增长122.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要求,申请和安装财政一体化系统,完成一系列工作后,大队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到县财政局请教学习财务知识,管理方面更加完整有序,大大增加了经费支出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69.08万元,占总支出的37.39%,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经费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11%,精神文明奖经费支出9.32万元,占总支出的2.06%,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支出181.39万元,占总支出的4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3.32万元,支出决算为45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其中:
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类经费共计483.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72.25万元,占总收入的35.63%,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经费1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68%,精神文明奖经费9.32万元,占总收入的1.92%,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201.75万元占总收入的41.74%。共计支出452.2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69.08万元,占总支出的37.39%,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经费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11%,精神文明奖经费支出9.32万元,占总支出的2.06%,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支出181.39万元,占总支出的40.11%。
1.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为17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消防大队经费支出工作由上级单位层层审核批准后才能完成支出进度慢。
2.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经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1%。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精神文明奖经费:年初预算为9.32万元,支出决算为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年初预算为20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因消防大队经费支出工作由上级单位层层审核批准后才能完成支出进度慢;二是年底要发放绩效及奖金需等年底考核结果出来才能发放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公务接待费。只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大队因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下乡督查等工作原因,公务车辆使用频繁,车辆油料及维修保养费用较高。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及维修保养。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58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 公用经费、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费、精神文明奖、人员经费、消防业务经费、消防辅警人员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日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预算483.32万元,支出452.21万元,总执行率93.5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用经费、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费、精神文明奖、人员经费、消防业务经费、消防辅警人员经费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消防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表1
消防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14万元,执行数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表2
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172.25万元,执行数为169.08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采购项目由上级统一开展,我单位2023年已上报采购需求,未能及时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上级单位请示汇报,加快经费执行。
精神文明奖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表3
精神文明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32万元,执行数为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消防辅警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表4
消防辅警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45.22万元,执行数为3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流动大,导致经费未能支出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调整人员奖励及福利制度,从而减少人员流动。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表5
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49.39万元,执行数为127.54万元,完成预算的85.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流动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调整人员福利奖励制度,减人员流动。
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表6
装备器材及设备购置更新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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