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1项、2-02项、3-01项、4-0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fgbhj/2019-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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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1项、2-02项、3-01项、4-0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6-28
日土县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0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水利、扶贫等领域部分建设项目还存在环评审批“未批先建”的情况。 |
责任单位 |
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 |
责任人 |
罗铃 |
联系电话 |
18908975345 |
整改目标 |
以水利、扶贫领域为重点,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
整改措施 |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以水利、扶贫领域为重点,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排查,全面摸清“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底数,建立“未批先建”项目台账,按照环评法规定要求,明确各项目的整治要求,依法依规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于2018年8月底共对12家单位共计116个项目进行了大排查,经排查所有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 |
日土县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0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水利、扶贫等领域部分建设项目还存在环评审批“未批先建”的情况。 |
责任单位 |
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 |
责任人 |
罗铃 |
联系电话 |
18908975345 |
整改目标 |
对排查出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完善相关手续。 |
整改措施 |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未批先建”项目整改要求,完善工作台账,建立销号制度。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共清理出“未批先建”项目6起(水利项目5起,卫计委项目1起),处罚金额40.76万元,相关手续已全部完善。 |
日土县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0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部分项目重环评审批、轻环保措施落实、存在未验收的现象。 |
责任单位 |
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 |
责任人 |
罗铃 |
联系电话 |
18908975345 |
整改目标 |
全面排查全县2015年以来已完工但未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的对环境影响大、易产生污染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验收计划。 |
整改措施 |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15年以来已完工但未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的重点项目进行排查清理,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验收计划。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根据原地区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地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函》(阿环函[2018]64号)文件精神,对涉及我县的县城垃圾填埋场、热角村砂石料场、乌江村砂石料厂、日土县顺意加油站4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环保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 |
日土县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4-0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部分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立不全,未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个别县无备用水源地。 |
责任单位 |
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 |
责任人 |
罗铃 |
联系电话 |
18908975345 |
整改目标 |
开展我县备用水源地划定与报批工作。 |
整改措施 |
县环境保护局、住建局、水利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县城备用水源地,并按程序进行报批。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2019年6月12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日土县县城备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评审会,对技术报告进行修改完善,2019年6月25日,县政府下达批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