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土县教育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地方性教育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教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4、承担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育全县教师工作。
5、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全县教材、教学设备的征订和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考试招生政策,拟订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控辍保学”的督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寒暑假和内地西藏班、中职(高职)班学生进出藏接送工作。
7、监督实施全县教育经费政策,管理县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9、承担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检测工作。
10、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教育受援工作,负责本县内地西藏班的招生考录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包括::县教育局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1.日土县电教馆、2.日土县教研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14.66万元,支出总计414.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9.02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变动原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80.8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33.83万元,主要是存量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8.66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14.6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8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8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1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2万元,占69.41%;项目支出126.84万元,占30.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0.83万元,支出414.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64万元,增长8.44%,支出减少39.02万元,下降8.6%。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3.83万元,主要是存量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8.66万元,下降66.99%。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02万元,下降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8.53万元,占86.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3万元,占5.8%;卫生健康(类)支出11.87万元,占2.86%;住房保障(类)支出20.23万元,占4.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58.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92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2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1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维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