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ajjj/2019-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11-20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以及县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阿里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安委办[2019]32号)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抓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时值冬季,城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急剧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大量滋生;随着农民工返乡、干部职工离返岗、学生离返校、农闲时期信教群众集中朝佛,加之雪多路滑,容易引发道路交通、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增大,我县安全防范工作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意识,坚持常抓不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冬季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2020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维护公共安全稳定作为落实本行业领域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力争实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零事故”“零死亡”“零受伤”。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一是全面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抓好道路交通、客运车辆、旅游车辆、农用运输车辆、摩托车安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对“三超“(超速、超员、超载)、“三驾”(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毒驾)、“三车”(营运客车、农用车、接送学生车)、“三危”(危险路段、危险运输车辆、危险天气打车)的防范和查处。加大对冰雪路面、危险路段、事故多发、频发路段的整改整治力度,要采取设置警示、警告标志和防护措施等措施,落实具体人员实行全天候管控等临时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恶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二是调整、充实警力,在重点路段和事故易发时段设卡点,增加巡逻频次,把警力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倾斜,特别是经常发生事故的路段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路面管控的针对性。三是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重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路面的管控加强对易冻的桥梁、涵洞等特殊路段的巡查,保障冰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加强农民工返乡、干部职工离返岗、学生离返校、衣闲时期信教群众集中朝佛教佛事活动高峰期出行安全。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两站两员”的作用,组织乡(镇)派出所严厉打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一是要紧盯道路运输企业,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客运车辆技术检测、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营等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督促企业运用GPS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督促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督促车主限期整改,坚决做到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不准运营、不安检不允许出站,从源头上把好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四是对辖区内的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存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督促客运企业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运营水平,确保安全运营。五是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能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及时派驻监管人员进入客运站,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顾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

(二) 扎实抓好消防安全和草原防火防范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林业和草原局牵 头,县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一是以寺庙、旅游景区、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业整改。二是冬季天干物燥原故,极易发生草原火灾事故,各主要草场进入防火重点时段,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要强化草原防火责任和防火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好各类护林员的作用,严防火种进入草场,引发草原火灾。

(三) 扎实抓好停工项目和停产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扶贫办、电力公司等部门配合,一是建筑施工接近尾声,事故易发,多为赶工期、超负荷运作。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严寒和强风、雪、冰雹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严防停工、停产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纳入防范工作重点,广泛开展跨年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教育工作,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特别是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做好工人取暖工作,严禁明火取暖和私拉乱接电器,严禁将在建工程(包括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四)扎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一是要全面开展供气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压力表等重要监控设施隐患的排查整治。二是要加大对学校商场、医院和居民周边及其内部城镇燃气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不放过任何事故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对燃气施工建设和抢修工程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工程报建要符合法定手续,并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和方案。要强化过程监管,严禁未批先建未批动火和违规试运行等行为。四是抓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双极开展科学使用燃气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普及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

(五)扎实抓好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加强对成品油销售的源头管控,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销售成品油和非法倒卖散装油。加大对非法倒卖成品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查处私自倒卖散装油,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净化成品油销售市场环境。由县商务局牵头,加强对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经营储存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强对油气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及罐体非法改装,以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行为,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家庭和个人油气使用、储存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私自超量存储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由县公安局牵头,从严把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品生产、经营和购买准入关,严格执行销售流向等级制度,完善相关经营台账,严厉查处和打击易制毒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由县邮政局牵头,加强对寄递物流的安全管控,严防不法分子通过邮寄手段获取危险化学品。

(六)切实抓好民爆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一是对许可、生产规程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出入库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严防民爆物品盗失或非法流入社会,确保民爆物品绝对安全。二是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存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发生民爆安全事故。

(七) 扎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企事业单位的供暖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热电联产等有关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培训持证情况,发现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隐患不桉期整治的必须予以纠正,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八) 扎实抓好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电力公司等部门配合,要以防灾减灾工作为重点,深刻吸取“7.17”冰崩事故等经验教训,全面排查地震地质、冰崩、雪崩、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对临近山坡、河道、冰川的企业、单位、学校、居民住宅、村庄燃气站点和管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市政基础设施等是否存在受自然灾害威胁等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同时,密切关注灾害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特别是在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群众,要立即组织安全搬离,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会商研判,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繁乡、村边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对农村散居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的住房等情况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各项备战工作,切实抓好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和管控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责任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各自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面临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隐患,强化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隐患要立即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全面落实措施,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明确检查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行业领域,加强督查检查,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度计划,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根据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本级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做好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前置工作力量,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组查灾核灾,确保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并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情发生后所需救灾物资能在第一时间拿得岀、用得上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到值守工作零失误、零差错和零疏漏,加强灾情管理,积极有序应对。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