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建好国家文化公园”。日土岩画是中国岩画的发源地,有“中国岩画之乡”的美誉,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在西藏最具代表性。然而,实地走访发现,因管理保护缺失,日土岩画现状堪忧,其承载的文化和精神也受到损害。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日土县域有2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其余19处未核定为保护单位,文物类型囊括岩画、古墓、拉康、石窟、石刻,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由于分布范围广、数量规模大、管理难度高等原因,长期未得到有效保护。如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让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成立办案组,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检察官,进行立案审查。办案组历时六天,行程900多公里,深入辖区4个乡镇、9个行政村全面摸底排查、实地走访核实,确保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漏一处”。
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办案组特别邀请村居熟悉文物点位的老人、文物保护员予以协助。
——“大概2004年左右,日土村辖区内的几处岩画点,大部分图像清晰可辨,但因常年无人看管,受到雨水的冲刷和风化作用,如今只有一两处图像比较清晰,希望县里的有关单位能够集中保护起来”日土镇日土村村委主任阿旺赤来说。
——“大概在2021年左右,好多人来看卢布湖岩画、果热琼布岩画,说岩画很重要,但至今也没有看到任何人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热帮乡龙门卡村村民其美旺堆说。
经查,办案组发现,“过巴岩画”自199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后,长达26年间,相关部门未采取保护措施、未设立文物标志;“果热琼玛岩画”,因道路施工,整块岩画被切割,用于铺路或随意丢弃在公路两侧。在省道301至1930一处岩画,据村民介绍,2021年被多处打孔取样,且部分岩画有被整块移除的痕迹,严重破坏了岩画的完整性、历史性。另,调查发现,距离日土村格姆吉堆卡尔五公里处,一古寺庙遗址内,发现少量擦擦和三座佛塔,散落的擦擦大多为塔型浮雕擦擦,且泥塔擦表面造型清晰,三座佛塔其中一座塔身和塔基已坍塌,其余两座保存较好,其表面绘制的图画清晰可见,色泽鲜艳明显,具有较高历史价值,但至今未录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也未认定为文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未依法全面履行文物管理保护和主体监管责任,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统筹调查取证情况,日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文物管理保护和主体监管责任的县文物主管部门等五家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已经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基本要素、落实保护措施,对未认定的文物加强考察和研究,积极主动开展文物认定工作。县文物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拨付资金30万元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保障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其余四家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检察建议,就建议中指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成效显著。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公共利益的守护人,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和文化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做深做实做细,逐步构筑文物保护新格局,为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