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2-03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住建部门和相关县对建筑垃圾安全处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谋划部署不实,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建筑垃圾无处可去、污染环境。2023 年阿里地区建筑垃圾产生量超过 15 万立方米,但地区及 7 县均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工作长期无规可依,未建设标准化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无法得到规范化处置。全地区除日土县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外,其余 6县仅设立简易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缺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相关设施和有效手段,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极低。 |
核查情况 |
现场资料核查,反馈意见不属实 |
整改目标 |
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
整改措施 | 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处置场所建成过渡期内,加强现有暂存点的管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推动规范化处置。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日土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曹甲伟 |
联系电话 |
0897-2644110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日土县建筑垃圾场地址已选好,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第三方公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协议已签订,目前,日土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推动日土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对日土县现有建筑垃圾场及各乡镇垃圾暂存点的监管,并积极配合地区住建局对我县建筑垃圾的督导检查工作。2025年已开展9次建筑垃圾检查,发现建筑垃圾6处,已整改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