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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9:41     资料来源: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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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程,日土县不断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全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安排实际,对《日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中个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资料补充情况,特制定《日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 2023年项目分三类统计表(2)(3).xls

一、补充资金规模及渠道

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实际,年初制定的《日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共涉及补充调整内容2处新增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673.28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补充内容

(一)新增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对《日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新增补充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673.2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418万元,占比84.7%;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5.28万元,占比15.3%。

1.新增补充资金投入方向

2023年,新增补充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673.28万元中安排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1655.3235万元,占98.9%;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17.9565万元,占1.1%。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1655.32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55.3235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55.3235万元,占100%。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丁则村

建设任务:块新建干渠2公里、配套分水闸12座,分水口12座,取水口1座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50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18万元中安排15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丁则村灌溉条件,项目受益群众161户763人

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上曲龙灌溉工程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村

建设任务:新建干渠2494米,支渠2019米,分水闸140座,取水口1座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8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5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18万元中安排385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项目受益群众69户240人。

项目名称:日土县集中点水井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多玛村、日土村、扎普

建设任务:新建多玛村2口井,深度80米;扎普村2口井,深度120米;日土村1口井,深度80米;县城地搬迁点2口井,深度80米。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8.8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98.82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18万元中安排198.82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罐区灌溉条件和区域饮水条件,项目受益群众5092110

④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集中供水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厂1座,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5公里左右,增设检查井、排气井等,入户234户,(含供水台、给水管道)增设光伏水泵系统2套,消毒设备2套等。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85.375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5.3751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5.33万元中安排185.3751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2341008人,为全体牧民群众的生活用水提供方便。

⑤项目名称: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农田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乌江村

建设任务:新建干渠111米,分水闸1座,支渠2058米,分水口45座,水渠农桥7座及配套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6.22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6.228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5.34万元中安排26.2284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项目受益群众228932

⑥项目名称:日土县德汝村德角组土地平整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德汝

建设任务:土地平整68亩,新建水渠1项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0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18万元中安排12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群众种植条件,项目受益群众67245人。

⑦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砂石厂电力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

建设任务:JKLYJ8.7/15kv  3x1x120   3.57公里,12米高压电杆,高压电杆50米一个  变压器1100kva。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90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18万元中安排19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砂石厂电力条件,从而提高砂石厂增收,项目受益群众191652人。

⑧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上曲龙土地平整改良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

建设任务:土地平整650亩,客土改良650亩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9.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99.9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18万元中安排374.12万元,占93.6%;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5.31万元中安排25.78万元,占6.4%。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8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群众种植条件,项目受益龙门卡村群众69240人。

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实施人居环境政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7.956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7.9565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5.28万元中安排17.9565万元,占100%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巩固提升工程(一期)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新建122户院内水厕,大门122座,围墙工程3770.9米,给排水工程1项,道路工程1项等配套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956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7.9565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5.28万元中安排17.9565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整组的基础设施条件,使整体的居住环境更加美丽,促进整村向治理有效发展,项目收益群众122户419人

  1. 补充调整情况:

    调整一:根据自治区要求,对《日土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中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类项目: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巩固提升工程(一期),进行调整至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

调整二: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吉组水库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概算批复价(3199.73万元)与前期申报总投资(3500万元)金额相差较大,为了确保年度中央衔接资金支出率达100%,因此将项目剩余资金300.63万元用于日土县村级合作社添置机械项目中。

项目名称:日土县村级合作社添置机械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添置甲岗村、乌江村、龙门卡村、热角村县城易地搬迁、阿汝抵边搬迁挖掘机12台。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0.63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00.63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300.63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7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能够提高苗木种植效率,促进整村增收,项目收益群众888户3529人。

三、部门分工

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前置手续办理及项目具体实施;由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后续跟进及资金拨付督促指导工作;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到实处,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问题,县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2022年整合使用方案通过政府网、网信日土微信公众平台、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来源、资金分配、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辖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由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资金使用高效。

 件: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2023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来源统计表(补充)

2.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2023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补充)

3.2023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补充);

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5.行业部门审核意见表;

6.中共日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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