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土县召开规范村规民约审核工作推动会议,政府副县长拉巴扎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治审核指导意见》(藏民发﹝2021﹞173)文件精神,听取了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对现行村规民约存在的违宪违法内容的通报。
会议指出,村规民约是管理老百姓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一定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严格各村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一定要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在遵守道德规范和善良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切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加以取缔。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党的好政策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社会的益处;要认识到《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它是村民长期执行的约定,深入人心,很实用,各职能部门在审定《村规民约》时,一定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且能够被老百姓所接受;政府层面将成立宣传组,在老百姓集中时和年底总结时深入各村进行法治宣传活动,争取做到人人知法守法。
县民政局、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四乡一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